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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勇《汉书》概说|给《汉书》做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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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勇《汉书》概说|给《汉书》做注的人

“辛德勇《汉书》概说”系列共七篇,此为第四篇。《后汉书·班彪列传》记述说,班固《汉书》著成之后,“当世甚重其书,学者莫不讽诵焉”。这话很容易给人以一种此书迅即风行于世的错觉,而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后汉书·列女传》称“《汉书》始出,多未能通者,同郡马融伏于阁下,从(班)昭受读”。如前引《史通·古今正史》所见,当时伏于阁下受读此书的不仅马融一人而已,而是“马融等十人”,好大一帮人呢。这才是当时的真实情形。当时人写的书,更清楚地说,就是与读者同生共长呼吸着同样空气长大的人写的书,可他身边前后左右的人却大多看不懂,这实在是一件十分奇特的事儿,耐人寻味。须知这位“伏于阁下”受读的马融先生,乃“才高博洽,为世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后汉书·马融列传》)。用现在很通行的那个很轻薄的词语来讲,他就是“大师”,而且还是教“大师”的“大师”。进一步审看其具体情形,我们还可以看到,当马融等十人在班昭面前伏首受读《汉书》的时候,正值“邓太后临朝,与闻政事”之际(《后汉书·列女传》),此时马融正被“拜为校书郎中,诣东观典校秘书”(《后汉书·马融列传》),专门就是管校书的官儿,因而那其余九人很可能都是他的下属。那么,在知悉这种情况之后,大家一定会问:为什么马融等十位大专家都读不懂而单单只有班昭才能看懂?须知马融并不像现在很多政务官员那样,是被随便拨拉到“校书郎中”那个位置上才接触到和东观秘书相关的事情,而是他很早就“博通经籍”。也正因为这一点,才被他的老师挚恂看中,一高兴,竟把宝贝女儿都嫁给了他(《后汉书·马融列传》)。这样我们也就更难相信马融阅读班固书稿的能力会比班昭低下。阅读一部典籍或是一篇文稿。可能遇到的主要障碍,不过如下这两个方面:一是语言文字的用法随着时代的演进而发生了很大变迁,以致当时平平常常的表述,后人却不易理解,读起来诘屈聱牙,搞不清楚究竟写的是些啥。二是作者使用了当时普通人不大使用的字形或句式、文法,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在普通人看来显得过分“典雅”或是过分“庄重”。当然消极地评价,也就是过于“艰涩”了。至于《汉书》中特定的典章制度和人物、事项这些专门的纪事,那就不是一般的阅读能力问题,而是要取决于读者的知识储备了。不过这另当别论,在这里暂且还说不着。不管是班昭,还是马融,他们阅读班固《汉书》的书稿,都是当代人读当代作者的文字,所以根本不存在前面所说的第一项障碍。若谓解读《汉书》存在的第二项障碍,那么,若谓“博通经籍”的天下大儒马融读不懂可班昭却能读得懂,这就未免太不可思议了。除了教习后宫并应汉和帝之命为之写过一些歌功颂德的赋诵之外(《后汉书·列女传》),我们并没有看到班昭展示出超越常人的文史素养。如前所述,就连汉和帝命其续撰的《汉书》八表和《天文志》,她也没有能够完成。这样的事实,让人很难相信是因班固文笔古奥而令马融难以读解。事实上,就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汉书》文本而言,其文字表述形式虽然在某些方面较司马迁的《史记》略显艰涩,但绝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司马迁和班固的句式笔法,同样是后世所有文人撰述“古文”时竞相取法的重要典范,大家也都看得懂;若是拿班固的《汉书》同我们目前所能看到的东汉时期的其他著述相比,更是如此。前面所说“当世甚重其书,学者莫不讽诵焉”的情况,自然应当是马融等人伏阁受读后传布于世的文本,而那种“学者莫不讽诵”的情况也告诉我们当时人都“讽诵”得煞是顺畅,并没有什么严重的阅读障碍。斟酌上述情况,我推测,《后汉书·列女传》所说“《汉书》始出,多未能通者”的情况,恐怕并不十分准确。实际的情况,应当是在班固故世之后,世人初见《汉书》原稿,无法通畅阅读。不是读不通这部《汉书》,而是根本不知道这《汉书》是咋写的——具体来说,不外乎识不得班固字体和看不明白文字之间的排列顺序这两点。正是在这两个方面,班昭才能显示出她独特的优势——她是班固的同胞妹妹,自幼与班固同生共长,自己又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因而能够熟知班固的字迹和他写稿子的文字处理方式以及勾抹涂乙习惯。请大家注意,前面我曾谈到,根据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的记载,马融诸人匍伏班昭席前受读《汉书》的缘由,是班固的《汉书》“书颇散乱,莫能综理”,也就是大家都看不明白这部书稿。这里所说“散乱”,当然主要是指写稿子的竹简前后次序不明。要是好端端地编连在一起的简册,哪一册放前边,哪一册放后边,这用不着马融之辈,识字儿而且不傻,谁都能排比清楚。显而易见,其中至少有一部分简册已经散而乱之,不知道哪一只简靠着哪一只简了。更进一步看,要是书稿业已被班固誊写得干干净净,且字迹清清楚楚,即使全书每一个简册都散成一片乱竹,只要静下心来慢慢配,像马融这样的超级大师级别的专家,多花一点功夫,还是能够复原其书的。这样,答案也就清楚了——班固留在身后的,不仅是一部尚未完成的书稿,同时也是一部没有写出誊清正本的书稿。情况只能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班昭才能够发挥出上文所说他人所不具备的长处——既熟知哥哥班固的字迹,又知悉他的文字处理方式与勾抹涂乙习惯。谈到班固书写《汉书》书稿时所用的字体,不能不触及“草书”的性质问题。书法家谈论草书,往往把它谈得神乎其神,好像古人就是为了炫技而故意把字体写的犹如云中游龙,雾里腾蛇。在我看来,这只是后代那些靠卖字混饭吃的人自以为是的想法;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这帮家伙自欺欺人的一种说法。草书原本是在“篆、隶之难,不能救速”的情况下,因“用于卒迫”而“临时从宜”的“赴急之书”(《晋书·卫瓘传附卫恒传》卫恒《四体书势》引东汉崔瑗《草书势》。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七梁武帝《草书状》引东汉蔡邕语)。清人顾炎武尝谓之曰:“小学家流,自古以降,日趋于简便,故大篆变小篆,小篆变隶。比其久也,复以隶为繁,则章奏文移,悉以章草从事,亦自然之势。”(清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一“草书”条)顾氏这是从书体演变的总体趋势来阐释草书的性质,所说最能得其真谛。所谓“赴急”,也就是往快了赶。这就像俗话讲的那样,萝卜快了不洗泥,字写得快了,也就会让别人不好认。这是自然之理,而所谓“草稿”,同字体书写草率显然也具有直接的关联(别详拙稿《也说“匆匆不暇草书”》,收入拙著《困学书城》。又《补谈所谓“匆匆不暇草书”》,收入拙著《石室剩言》)。《汉书》稿本之不易识读,其普遍的因缘即在于此,只不过班固的字体较诸常人或应更加潦草而已。当年之所以需要马融领着那么大一帮人去伏闻班昭识读的《汉书》,实际上应该是他们十个人在听闻班昭的识读后,还要彼此切磋琢磨,才能最终确定《汉书》的文本。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阅读、利用《汉书》的过程中就需要考虑,书中有些文字问题,很可能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因识读不确所造成的错谬。这一点,对我们更好地理解《汉书》的文本,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尽管如上所述,马融等从班昭受读《汉书》,不会是缘于《汉书》的内容深邃难懂,但在另一方面,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来说,阅读《汉书》,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这一是由于班固书写《汉书》的文字,多系古体;二是由于大多数普通读者往往与书中载述的典章制度存在很大隔阂。所以,从东汉后期开始,就陆续有人给《汉书》做注。对此,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有记载云:始自汉末,迄乎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二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与《五经》相亚。这里所说二十五家给《汉书》做注释的人,乃自汉末以迄南朝之陈,骤看起来,好像很令人头晕目眩。不过稍稍静下心来,大致就可以看出,这讲的应该就是唐颜师古注本《汉书》在颜氏《新注汉书叙例》后边附印的那一份“诸家注释”名录。这份名录,始自东汉末年的荀悦、服虔、应劭等人,迄至东晋人蔡谟、北魏人崔浩,总共列有二十三位注释《汉书》的学者。尽管其中有人只是注释了《汉书》的个别篇卷,有人则是改编《汉书》并略有增润成为新的著述,或对这新的著述加以注解,但对后人读解《汉书》都有意义,因而就都可以被视作《汉书》的“注解者”。需要说明的是,刘知几所说“始自汉末,迄乎陈世”,这只是写作骈文时的一种修辞方法,千万不要非坐实“陈世”二字不可。“陈世”这两个字在形式上是与“汉末”相对,在实质上是代指南北朝之末。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讲从东汉末年迄至南北朝末期注解《汉书》的人。不过对照颜师古《新注汉书叙例》所附“诸家注释”名录可知,《史通·古今正史》所记“二十五家”,应为“二十三家”之讹。盖“三”、“五”形近,二字相互舛讹,是古籍流传过程中极易发生的事情。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北宋秘书丞余靖在景佑元年进上的奏语中得到证明(附见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所谓景佑本《汉书》之末)。余靖称颜师古“总先儒注解名姓可见者二十有五人”,而实际开列的名单就是照录颜师古《新注汉书叙例》中那二十三家,足见“二十有五”乃“二十有三”之讹。《史通·古今正史》的讹误应与之相同(参据清杨绍和《楹书隅录》卷二“宋本汉书”条录清人瞿中溶《宋本汉书附录札记序》)。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所谓景佑本《汉书》篇末余靖奏语具体地说,在《隋书·经籍志》中,我们可以看到下面这样一些东晋以前的注本:《汉书》一百一十五卷。汉护军班固撰,太山太守应劭集解。《汉书集解音义》二十四卷。应劭撰。《汉书音训》一卷。服虔撰。《汉书音义》七卷。韦昭撰。《汉书集注》十三卷。晋灼撰(德勇案:颜师古《新注汉书叙例》称晋灼乃“河南人,晋尚书郎”,又《新注汉书叙例》称此书为“十四卷”,其间当有一误)。我在这里特别关注东晋以前的《汉书》旧注,是因为在《汉书》的注释史上东晋是一个相当特别的转折时代。那么,这个转折性的标志究竟是什么呢?请看清人钱大昕所做的研究。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六“汉书注本始于东晋”条就此论述说:(颜师古)《汉书叙例》云:《汉书》旧无注解,唯服虔、应劭等各为《音义》,自别施行。至典午中朝,爰有晋灼,集为一部,凡十四卷,号曰《汉书集注》。属永嘉丧乱,金行播迁,南方学者,皆弗之见。有臣瓒者,莫知氏族,考其时代,亦在晋初,又总集诸家音义,稍以已之所见,续厕其末,凡二十四卷,分为两帙。蔡谟全取臣瓒一部散入《汉书》。自此以来,始有注本。据此,知不独服䖍、应劭《音义》,各自单行,即晋灼、臣瓒两家,亦不注于本文之下。至蔡谟乃取臣瓒书散入《汉书》,谟固东晋人也。小颜所注,盖依蔡本而稍采它书附益之。颜师古在《新注汉书叙例》中谈到臣瓒注时,还明确讲到:“今之《集解音义》,则是其书。而后人见者不知臣瓒所作,乃谓之‘应劭等集解’,王氏《七志》、阮氏《七录》,并题云然,斯不审耳”。钱大昕据此论述说,《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应劭撰“《汉书集解音义》二十四卷”便是臣瓒所著二十四卷本“总集诸家音义”的《汉书》注本,并谓《隋书·经籍志》此书“‘应劭’下当有‘等’字,殆传写失之也”(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六“臣瓒晋灼集解”条)。又颜师古云“蔡谟全取臣瓒一部散入《汉书》”,此前陈、隋间人姚察在所著《汉书训纂》中亦曾谈到:“蔡谟之江左,以(臣)瓒二十四卷散入《汉书》,今之注也。” (见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宋景佑本《汉书》卷末附宋人余靖奏语)大家骤然看上去,也许有人一下子看不明白钱大昕论述的要点是什么,那么就让我来把他的观点简单概括一下。第一,大家都知道“午马未羊”那句俗得不能再俗的俗语,讲的当然是属相同子丑寅卯等十二地支的对应关系,可学问的“雅”本来就产生于生活的“俗”,这个“典午”的“午”指的就是“午马”的“马”,而“典”与“司”同有主管、掌管之义,故“典午”即暗指“司马”,也就是司马氏的晋朝。这是旧时惯用的称呼。至于“典午中朝”的“中朝”那两个字,指的是东晋渡江之前还在中原的司马氏天下,这也就是西晋时期。这样,所谓“典午中朝,爰有晋灼,集为一部,凡十四卷,号曰《汉书集注》”,也就是说,在西晋时期,这个名为“晋灼”的学者,汇集吸纳诸如应劭、服虔、韦昭之类学者注释《汉书》的成果,著成《汉书集注》十四卷(或如《隋书·经籍志》所著录,其卷次为十三卷)。这是东汉以来《汉书》注音释义成果的第一次汇纂。第二,同样是在西晋时期,而且更有可能是在西晋初年,有个被称作“臣瓒”的人,著“《汉书集解音义》二十四卷”,这也就是《隋书·经籍志》题作“应劭撰”的那部书。这部书本来应如颜师古所说,题作“应劭等集解”,今本《隋书·经籍志》之“应劭撰”本来应书作“应劭等撰”,而原本的“等”字已在传写之间佚失不存。从它的卷次较晋灼集注本为多这一点来看,这部《汉书集解音义》应撰次于晋灼之后,它可以说是晋灼集注本之后《汉书》注音释义成果的第二次汇纂。这个撰著《汉书集解音义》的“臣瓒”,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称作“薛瓒”,今颇有学者从之,胡适先生主之尤力。不过颜师古在提及此“莫知氏族”的“臣瓒”时,尚另有说明曰:“或云傅族,既无明文,未足取信。”此前有陈、隋间人姚察在《汉书训纂》中谈到:案《穆天子传目录》亡(云):“秘书校书郎中傅瓒校古文《穆天子传》,已记(讫)。”《穆天子传》者,汲县人不准盗发古冢所得书。今《汉书音义》臣瓒所案,多引《汲书》以驳众家训义,此瓒疑是傅瓒。瓒时职典校书,故称臣也。其说见于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所谓宋景佑本《汉书》卷末附宋人余靖奏语。逮至唐玄宗开元年间,司马贞亦复述此说,谓“臣瓒”本姓傅氏,与荀勖一同校勘过汲冢出土的古文竹书《穆天子传》:《穆天子传目录》云傅瓒为校书郎,与荀勖同校定《穆天子传》,……又称臣者,以其职秘书故也。(《史记》卷末附刘宋裴骃《史记集解序》之唐司马贞《索隐》)。今案唐人孔颖达和李善分别在《左传正义》和《文选注》中引述臣瓒之语,同样也是称作“傅瓒”。又清人臧庸在《拜经日记》卷五列有“臣瓒”专条考证这一问题,结论也是以为该臣以“傅”为姓。所以我认为将此二十四卷本《汉书集解音义》的作者定为“傅瓒”,应该是比较合理的。第三,在我刚才讲到的东晋这个特别的转折时代,出现了一个叫作蔡谟的人,他开始做了一件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这就是把过去以二十四卷本的形式单独流通的傅瓒《汉书集解音义》,散入《汉书》相关被注释的文句之下。从此以后,我们才看到附有注释在内的《汉书》文本。前面提到,《隋书·经籍志》尝著录有“《汉书》一百一十五卷,汉护军班固撰,太山太守应劭集解”,这种一百一十五卷本附注《汉书》,实际上就应该是东晋人蔡谟的注本,或称蔡谟“集解”本。前面在关于《汉书》的“篇幅”那一部分我曾谈到,《隋书·经籍志》著录的这种一百一十五卷本的《汉书》,依据的是隋朝的宫廷藏书目录,当时唐人颜师古注释的《汉书》还没有问世,所以它著录的也只会是这种蔡谟“集解”本。这种被蔡谟散入注释的《汉书》,早已失传于世,不过在敦煌藏经洞中还残存有部份唐写卷子本。这些唐写本蔡谟“集解”《汉书》,后均流失海外,今存巴黎者为《刑法志》,存伦敦者为萧望之、匡衡、张禹、孔光等列传。王重民先生根据避讳字等判断,这些卷子分别为唐代高祖或高宗时期的写本。王重民先生复检读《晋书·蔡谟传》所云“谟总集应劭以来注班固《汉书》者,为之集解”事,据此推断说“依此则《隋志》所载百十五卷注本,乃蔡谟所集,非出应劭一人,则‘应劭’下亦应有‘等’字,其义方明。然古人著录之例,固如是也”(见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之“汉书刑法志”条)。王重民先生这种说法,虽大体不误,但严格地说,并不存在蔡谟“集解”《汉书》的事儿,其实际情况是,除了极少数几条蔡谟本人无关紧要的注语之外(颜师古《新注汉书叙例》),不过如钱大昕所云,“蔡谟乃取臣瓒书散入《汉书》”而已,也就是蔡谟只做了一个搬运工的劳作。敦煌藏经洞藏唐写本蔡谟集解本《汉书·刑法志》残卷(据饶宗颐编著《敦煌书法丛刊(八)》)尽管蔡谟做的只是一个搬运工的工作,但我在这里还是强调指出这种蔡谟注本在《汉书》文本发展史上的转折性意义,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紧随其后,在南朝出现了一批与其形式相同的把注文散入本文之下的《汉书》注本。譬如《隋书·经籍志》即转录有如下诸种阮孝绪《七录》等萧梁书目载述的《汉书》注本(案《隋书·经籍志》自注“梁有”者,系出自阮孝绪《七录》以及其他萧梁时期的书目,说见清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首《叙录》及卷二九《子部·纵横家》卷末):刘孝标注《汉书》一百四十卷。陆澄注《汉书》一百二卷。梁元帝注《汉书》一百一十五卷。刘孝标、陆澄和梁元帝萧绎并属南朝人士,也就是说这几种《汉书》的注本都出自东晋人蔡谟的“集解”本之后,大家从这几部书的卷次都在《汉书》原本的百篇之上就都可以看出,就都会明白,它们同蔡谟“集解”本一样,都应该是把注文散入到《汉书》本文之下的“史注合一”本。东晋南朝时期这种“史注合一”本《汉书》种类的繁多,使我认识到一个文献学史上的重要问题。这就是前面我在《汉书》之“篇幅”部分讲过,西晋以后,纸本书籍已经普及,即纸张业已取代简帛而成为最主要、最普遍的书写材料,而正是由于纸张书写的便利,才会普遍出现这种大篇幅史书的“史注合一”文本。前边我曾谈到,作为个人的倾向性看法,窃以为与纸卷书籍的普遍通行同步并行的还有书帙的行用,诸多纸卷同纳于一帙的卷帙制度也是在西晋以后才出现的。在梁元帝萧绎撰著的《金楼子》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著录自己这部《汉书》注本的形式是:“《注前汉书》,十二帙一百一十五卷。”(《金楼子·著书》)十二个书帙里分装有一百一十五卷书,正很好地体现了我讲的这种卷帙制度。附带说一句,刘孝标、陆澄和梁元帝萧绎三人注释的“史注合一”本《汉书》卷次参差不齐,这种情况更清楚地说明,百篇简书《汉书》在析分编次为卷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准则,只是任由散入注释者随意编定而已。其实不仅《汉书》的“史注合一”本生成并且通行的情况是这样,南朝时刘宋裴骃撰著的《史记集解》八十卷(见司马贞《史记索隐序》及《史记索隐后序》),也是在同一背景下形成的“史注合一”本。《隋书·经籍志》把裴骃此书著录为“《史记》八十卷,宋南中郎外兵参军裴骃注”,这显示出它从裴氏撰著之初就应该是附着于《史记》的本文而面世的(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一)。唐人张守节称徐广“作《(史记)音义》十三卷,裴骃为注,散入百三十篇”(《史记》附裴骃《史记集解序》之张守节《正义》),可以进一步证明这一点(案敝人在近出《正式版本谈》中有一篇《变戏法的帽子赶着戴——还是谈谈《史记》的版本》,文中专门谈论过这一问题)。《史记》本文与注本并而为一的情况,愈加显示出“史注合一”本蔡谟《汉书》注的出现确实是标志着一个时代的转折性变化。正是在蔡谟以至刘孝标、陆澄和梁元帝萧绎纷纷编录或撰著“史注合一”《汉书》注本的基础上,至唐太宗贞观年间,颜师古又奉太宗子承乾之命对《汉书》做出新的注释,并附着于《汉书》本文行世。颜师古的注释,以字义读音以及典章制度的训诂疏解见长,问世后成为《汉书》的最佳注本。今所见传世《汉书》的文本,都附有颜氏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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